“足不出户日赚300”“学生宝妈优先”,这样的手机兼职广告总能戳中一些人想轻松赚钱的心理。然而,这份看似低门槛、高回报的工作,背后却藏着由层层套路编织而成的诈骗陷阱。近日,江苏南京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关于“线上兼职”的诈骗案,1万多人被骗,涉案金额达3700多万元。“线上兼职”诈骗案 逾万人被骗三千余万元 南京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小夏在刷短视频时,被一则“外卖优惠券推广兼职”的视频广告吸引,这份兼职宣称可根据推广下单的数量获取佣金。小夏按照短视频评论区提供的信息,添加了一个备注为“壹学堂 西西”的客服微信。 被害人 小夏:外卖、打车、电影票、加油票等优惠,让别人下单会有分红。客服说做这个能月入几千、上万,主要是有空闲时间就能做,感到很心动,也有想挣钱的想法。 和小夏取得联系后,客服人员以“知识学习需要门槛费用”为由,让小夏交纳9.8元的培训报名费。 被害人 小夏:9.8元是能够接受的,毕竟能试错,成本比较低。 小夏付款后,另一名备注为“阿霖”的客服人员紧接着联系他,说要开通专属公众号才能获取佣金,而搭建这样的商城平台需要交纳996元。 被害人 小夏:这笔费用对我一个学生来说,挺犹豫的。客服发了一些他们真实的日常实况、优秀学员的成绩、墙上的营业执照,所以我认为是一个很正规的公司。 支付费用后,一名自称是培训老师的人员告诉小夏,通过交纳推广引流费,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到他的公众号。 被害人 小夏:推广引流费是6000多元,我是学生,没这么多钱,他就让我先交一半。 累计转账4000多元后,小夏发现自己公众号的关注数量并没有增加,在向培训老师询问推广数据时,对方却屡次以各类理由推诿,不愿提供。 被害人 小夏:先找个借口说是七天预热,七天后问他,他又找了借口说运营部没有把推广功能打开,于是我就起疑心了,跟他说要报警,让他们退钱。 民警调查发现,还有很多人和小夏有着相似的经历。掌握关键证据后,公安机关对陈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陈某、李某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设置骗局,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。该犯罪团伙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,一共诈骗一万六千多名被害人,诈骗金额共计3755万余元。2025年11月,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对李某等12名从犯判处五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均并处罚金。 流水线式分工 还原诈骗链条 利用互联网平台编造虚假兼职广告,先用小额费用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心,再以开通平台、推广引流等名义不断加码,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可以说是环环相扣。 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,陈某在一家优惠券推广返利平台注册会员,以每年1980元的价格购买外卖基础版服务,通过该服务可以对接外卖、网约车等平台的优惠券,为用户提供消费立减、满减等优惠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该平台设有团长、店主、用户等推广层级,受害人(被害人)被设置为陈某账号下属的店长级别,可以按照订单获取0.01%到4%不等的佣金。此外,陈某还租赁了办公场地,招聘员工组成客服、售前、售后等部门。 在整个诈骗链条中,不法分子先在网络发布虚假兼职广告,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,再以业务培训为由诱骗其交纳报名费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客服组人员以兼职耗时少、每日仅需投入一个小时即可获利百元,而且无任何隐藏消费为噱头,诱使受害人(被害人)交纳8.8元或9.8元不等的报名费,同时,还向受害人(被害人)表示报名费可随时退还。 随后,售前组人员会向被害人谎称,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可获得稳定高额收益,同时通过修图软件,伪造收益金额和聊天记录,发送虚假盈利案例骗取被害人的信任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售前组人员会以配置外卖优惠券平台为由,诱导受害人(被害人)继续交纳996元左右的平台搭建费用,并且声称这种兼职模式具备多种优势和保障,例如依托大型外卖平台风险低、受众广、收益高等话术,逐步降低被害人的防范心理。 层层诱骗 被害人不舍止损被套牢 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不愿放弃前期投入的心理,层层诱骗他们交费,收款后却不提供任何实质服务。为逃避监管,该团伙还通过第三方账户接收、分流诈骗资金。 当被害人发现自己支付了报名费和平台费,却并未获得收益后,售后组人员就会表示,平台运营需要拥有商家资质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售后组人员宣称新澳门正版资料,个人发布广告容易被封号,而拥有商家资质则不会被封号,因此诱骗受害人(被害人)注册个体工商户,并借机收取698元左右的代办费用。但实际上,符合经营资质的个人在注册个体工商户时无须交费。 办理营业执照后,售后组人员还会以平台需要推广引流才能获利为由,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交纳费用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售后组人员会反复向受害人(被害人)强调有流量才能赚钱,虚构每月保证15万次左右曝光量、引流7000至8000名用户、达不到效果可退款。若受害人(被害人)暂时没有资金,售后组人员便会根据其经济状况先行收取定金,待受害人(被害人)资金到位后再补收尾款。 收取推广费后,售后组人员并不会提供实质性服务。当被害人要求退款时,对方则会以需要领导审批等借口拖延,拒绝退款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2019年至2024年期间,陈某先后成立了十多家公司,而以他自己姓名注册的公司只有两家。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监管,陈某会使用非自己名下的第三方账户接收诈骗钱款,再将钱款分流至私人银行卡,以掩盖资金流向。 服务合同掩人耳目 不法分子以诈骗罪获刑 办案人员查明,犯罪团伙以签订服务合同为掩护,伪装出合规经营的表象,并利

内容梳理

院公布了一起关于“线上兼职”的诈骗案,1万多人被骗,涉案金额达3700多万元。“线上兼职”诈骗案 逾万人被骗三新澳门正版资料千余万元 南京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小夏在刷短视频时,被一则“外卖优惠券推广兼职”的视频广告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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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观察

“足不出户日赚300”“学生宝妈优先”,这样的手机兼职广告总能戳中一些人想轻松赚钱的心理。然而,这份看似低门槛、高回报的工作,背后却藏着由层层套路编织而成的诈骗陷阱。近日,江苏南京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关于“线上兼职”的诈骗案,1万多人被骗,涉案金额达3700多万元。“线上兼职”诈骗案 逾万人被骗三千余万元 南京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小夏在刷短视频时,被一则“外卖优惠券推广兼职”的视频广告吸引,这份兼职宣称可根据推广下单的数量获取佣金。小夏按照短视频评论区提供的信息,添加了一个备注为“壹学堂 西西”的客服微信。 被害人 小夏:外卖、打车、电影票、加油票等优惠,让别人下单会有分红。客服说做这个能月入几千、上万,主要是有空闲时间就能做,感到很心动,也有想挣钱的想法。 和小夏取得联系后,客服人员以“知识学习需要门槛费用”为由,让小夏交纳9.8元的培训报名费。 被害人 小夏:9.8元是能够接受的,毕竟能试错,成本比较低。 小夏付款后,另一名备注为“阿霖”的客服人员紧接着联系他,说要开通专属公众号才能获取佣金,而搭建这样的商城平台需要交纳996元。 被害人 小夏:这笔费用对我一个学生来说,挺犹豫的。客服发了一些他们真实的日常实况、优秀学员的成绩、墙上的营业执照,所以我认为是一个很正规的公司。 支付费用后,一名自称是培训老师的人员告诉小夏,通过交纳推广引流费,可以让更多人关注到他的公众号。 被害人 小夏:推广引流费是6000多元,我是学生,没这么多钱,他就让我先交一半。 累计转账4000多元后,小夏发现自己公众号的关注数量并没有增加,在向培训老师询问推广数据时,对方却屡次以各类理由推诿,不愿提供。 被害人 小夏:先找个借口说是七天预热,七天后问他,他又找了借口说运营部没有把推广功能打开,于是我就起疑心了,跟他说要报警,让他们退钱。 民警调查发现,还有很多人和小夏有着相似的经历。掌握关键证据后,公安机关对陈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陈某、李某利用电信网络手段设置骗局,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。该犯罪团伙在将近三年的时间里,一共诈骗一万六千多名被害人,诈骗金额共计3755万余元。2025年11月,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对李某等12名从犯判处五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均并处罚金。 流水线式分工 还原诈骗链条 利用互联网平台编造虚假兼职广告,先用小额费用降低被害人的防备心,再以开通平台、推广引流等名义不断加码,不法分子的诈骗套路可以说是环环相扣。 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,陈某在一家优惠券推广返利平台注册会员,以每年1980元的价格购买外卖基础版服务,通过该服务可以对接外卖、网约车等平台的优惠券,为用户提供消费立减、满减等优惠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该平台设有团长、店主、用户等推广层级,受害人(被害人)被设置为陈某账号下属的店长级别,可以按照订单获取0.01%到4%不等的佣金。此外,陈某还租赁了办公场地,招聘员工组成客服、售前、售后等部门。 在整个诈骗链条中,不法分子先在网络发布虚假兼职广告,获取被害人联系方式,再以业务培训为由诱骗其交纳报名费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客服组人员以兼职耗时少、每日仅需投入一个小时即可获利百元,而且无任何隐藏消费为噱头,诱使受害人(被害人)交纳8.8元或9.8元不等的报名费,同时,还向受害人(被害人)表示报名费可随时退还。 随后,售前组人员会向被害人谎称,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可获得稳定高额收益,同时通过修图软件,伪造收益金额和聊天记录,发送虚假盈利案例骗取被害人的信任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售前组人员会以配置外卖优惠券平台为由,诱导受害人(被害人)继续交纳996元左右的平台搭建费用,并且声称这种兼职模式具备多种优势和保障,例如依托大型外卖平台风险低、受众广、收益高等话术,逐步降低被害人的防范心理。 层层诱骗 被害人不舍止损被套牢 不法分子利用被害人不愿放弃前期投入的心理,层层诱骗他们交费,收款后却不提供任何实质服务。为逃避监管,该团伙还通过第三方账户接收、分流诈骗资金。 当被害人发现自己支付了报名费和平台费,却并未获得收益后,售后组人员就会表示,平台运营需要拥有商家资质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售后组人员宣称,个人发布广告容易被封号,而拥有商家资质则不会被封号,因此诱骗受害人(被害人)注册个体工商户,并借机收取698元左右的代办费用。但实际上,符合经营资质的个人在注册个体工商户时无须交费。 办理营业执照后,售后组人员还会以平台需要推广引流才能获利为由,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交纳费用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负责人 沙宁波:售后组人员会反复向受害人(被害人新澳门正版资料)强调有流量才能赚钱,虚构每月保证15万次左右曝光量、引流7000至8000名用户、达不到效果可退款。若受害人(被害人)暂时没有资金,售后组人员便会根据其经济状况先行收取定金,待受害人(被害人)资金到位后再补收尾款。 收取推广费后,售后组人员并不会提供实质性服务。当被害人要求退款时,对方则会以需要领导审批等借口拖延,拒绝退款。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经济与职务犯罪检察部副主任 毛若帆:2019年至2024年期间,陈某先后成立了十多家公司,而以他自己姓名注册的公司只有两家。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监管,陈某会使用非自己名下的第三方账户接收诈骗钱款,再将钱款分流至私人银行卡,以掩盖资金流向。 服务合同掩人耳目 不法分子以诈骗罪获刑 办案人员查明,犯罪团伙以签订服务合同为掩护,伪装出合规经营的表象,并利

阅读提示 订单获取0.01%到4%不等的佣金。此外,陈某还租新澳门正版资料赁了办公场地,招聘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