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;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;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、与其进行交易,受到警告,并处罚款97.3075万元。 序号 当事人名称(姓名、职务)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(自公示起计算) 备注 1 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连银罚决字〔2026〕1号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无限观看会员版;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;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;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、与其进行交易。 警告,并处罚款97.3075万元。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 2026年3月26日 三年 责任编辑:曹睿潼

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7.31万元: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应用场景分析